【時事】標籤

文/小元

  一個星期前的現在,有一門課安排企業參訪、我人在臺北。

  這原本應該不是什麼值得大書特書的事,因為這只是微不足道的日常、我們每個人可能每天都會做的日常。

  但北捷事件的發生,徹底打破許多人對於這種「日常」的理所當然。

  網路、FB、生活中的朋友對於此事已經有非常非常多的看法與立場,最大的兩派,是「受害者家屬的創傷該如何撫平」與「加害者也該有人權」為討論主軸,然後,「好像」就分成「反廢死」與「支持廢死」的兩派了……

  以下的言論絕對絕對沒有不尊重死者、甚至是戲謔這件事的想法,我那天人就在臺北,若不是往返有校車可搭,怎麼能排除遇上此事的人或許就是我的可能性?

  那這篇我到底是想從什麼角度出發?看到標題應該有人猜到了……對,我想從「如果我是加害者」的角度來談這件事……

  小元瘋了嗎?嗯,早上我還好好地坐在教室上了三個小時的課,心理狀態應該還在正常人的區間~

  我並不是想要去分析假設如果IF我要犯案的話,會是出於什麼樣的心態與動機。

  身為超過十年的柯南迷,怎麼不會知道「奈米大的殺機」可以引發出「汪洋般的殺意」?

  我不是聖人,也會有情緒稍微不在控制之下的時刻,但為什麼我覺得自己目前不會犯罪、且未來會做的機會應該也非常低?

  很抱歉,我的理由不是什麼尊重別人生命權等等,而是:「身為一個有在追動畫漫畫還是球迷的人類,如果被關到監獄去,那下星期的動畫我要怎麼看?還有如果兄弟打進總冠軍賽,我不就不能去看了嗎?」(當然身為象迷也知道,最後一點目前看來真的是如果……TuT)

  以上這個不是假設,我是在說一件曾經發生過的事,與這次事件的唯一不同點,是那時候我想傷害的對象不是其他人,而是自己。

  而原因呢?因為這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了,所以我還真忘了確切的原因是什麼,只記得那時候的我對什麼事都覺得無所謂、幾乎所有的事都提不起任何興趣……對於現在以「棒球笨蛋」闖蕩江湖(?)的我來說,這應該很難想像吧~

  去看神經科醫生/心理師?這是一個很好的建議沒錯,但有看過《心靈捕手》的人或許會記得男主角Will(Matt Damon飾)在遇到Sean(Robin Williams飾)之前,讓多少心理諮商師拒絕治療他。心理諮商要有用,個案得保持坦白與「意識到自己有問題、且也想解決問題」,否則只要在問答之中表現得「很像正常人」,我那時候十之八九也會被判定很正常。

  或許是我自己的情緒控管不佳,但當回想起情緒已經失去控制的當下,其實已經不會去考慮太多的後果,這後果諸如:幾年後會怎樣?有想過家人朋友知道了會有多傷心嗎?

  對不起,我還真的沒有想到。而讓我停下來的理由,不是什麼家人愛啊、朋友的愛等等,這些都是冷靜之後才會想到的事。

  當下,我真的只有想到:「啊,過兩天最新一話的柯南會出、然後五天後還有某某動畫、下個月某部我很想看的電影續集要上映了……」這種很微小很不怎樣的理由。

  而這些當然可以替換成:「我還沒交過男/女朋友,不知道談戀愛的感覺是怎麼樣?」、「我還沒去過某某國家,好想去玩一次。」等等。

  反正這個世界這麼大、能做的事這麼多,而人類也總是有欲望(追求不要有欲望本身也是一種欲望),總是會有幾件事是「現在很想做,但是因為時間/金錢不足而沒辦法做的」。

  有點扯遠了,回到「標籤」這個主題吧。

  事發之後,媒體不斷地放送是因為某某遊戲扭曲了他的想法,因為這個那個,總之不出「因為他曾經有OOXX的經驗,才導致他做了這件事」的推論。

  如果只有這麼簡單的話,會不會太看不起人類有多複雜了?

  我的想法是這樣:「我之所以是現在的我,其實是由過去遇到的每一個人每一件事所形塑的。生命中的任何一個經驗,都一定影響了我,只是程度上的區別罷了。

  前幾天跟朋友討論到,假設如果IF今天我是犯人,媒體與社會大眾會用什麼標籤貼在我身上、又會用什麼樣的字句描述我呢?

  「國立大學研究生」?現在的學生太閒,不是去抗議就是去殺人……
「明星高中」?在競爭激烈的升學主義之下,喪失了同理心、變成功利導向……
「女性」?女生天生比較感性,情緒控管不佳……
「未婚」?已屆適婚年齡卻還未婚,心理上的不平衡導致……
「數學系」?理工科,冷血!(指)
「象迷」?啊象迷就是偏激啦!

  嗯,看一看都覺得自己好像真的有點變態呢~(喂)

  不過我想最值得被大肆報導每天放送還會有名嘴上電視來分析我的心理狀態的標籤應該是這個:「對於人類行為與心理有高度的興趣,常說『人類真的很有趣』……甚至把人類視為與其他生物平等的物種……根本不把人當人看!

  以上這一二三四五六七個標籤怎麼樣?
其他還有「星座」、「血型」、「外表」、「身材」,再加上興趣等標籤可以貼呢~

  貼標籤的行為,在我眼裡是個分別「你們我們」、「我們他們」的手段。可是當愈來愈多的標籤往一個人的身上貼、當分化愈分愈細,會不會發現最後的那個標籤其實就是每個人本身?像是我的標籤就叫「小元」、有位作家他的標籤叫「盧基揚年科」,還有位香蕉跟太陽花傻傻分不清的人叫……咳。

  不過有趣的是,絕大多數的人卻都同意「每個人本來就不一樣」這點,這不是挺矛盾的嗎?

  還是我們雖然嘴巴上說「尊重每個人」,可是其實心理想的會不會卻是「我不敢承認我跟別人不一樣」,甚至是不允許「別人跟我不一樣」?

  所以討論兇手身上的標籤,真的有用嗎?

  還是要承認每個人心中都有魔性的部份存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但不承認的話,又有比較好嗎?會不會只是出現更多表面很清高,但背地裡卻做出更多傷天害理之事的人類?

  就像我覺得去討論學生抗議的行為是不是「有禮貌」其實有點無聊,有沒有禮貌充其量只是觀感問題跟家教問題,不是真正的「義務」問題。

  穿著西裝打著領帶恭恭敬敬地告訴別人:「我現在要傷害你囉。」用常理來看是比較有禮貌沒錯,可是有人會認為他說的話、他的行為是正確的嗎?

  我不是在說道德跟禮貌不重要,只是我會認為這不是真正的重點也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更不是什麼是非對錯。

  小元曰:「是非對錯之間,常常只是以大欺小的角力,而不是真理。」

  當事情發生了,去為特定的族群貼上標籤,塑造出「我們跟他不一樣」的安心感,有沒有可能是一種自我安慰的假象與鴕鳥心態?「只要有足以傷人的武器,人人都有化身為殺人魔的能力,只是願不願意而已。」我覺得去承認這點、承認心中同時有天使跟惡魔、承認人性的軟弱,再找出自己為什麼不會去傷害其他人的理由,才是治本之道。

  至於理由是什麼,我個人覺得不是很重要,不管是因為單純地「我想等到《柯南》跟《獵人》的結局啊!!」還是覺得「每個人都有人權」,反正都導向「我不會去傷害別人」的結果。我覺得這就夠了。

  CLAMP的作品《X》也有談到這點:「為什麼不能殺人呢?」、「因為有其他人會傷心啊。」這也是一種,也是我現在除了想知道動漫的結局之外的理由之一。

  以上,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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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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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眾多網友的支持與鼓勵,這個部落格在05/23(五)晚上近十二點達到三萬人次的瀏覽量,自09/02發表了第一篇文章「好球發燒星:增菘瑋(含逐字稿)」以來,是263天,也就是說這裡平均一天有超過100人次觀看。

  或許相較於天王天后級的部落客,這個數字根本不算什麼,可是對於以「只是一個球迷」起家的我來說,我很感激。

  在此致上深深的謝意,感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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