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只有動手,才叫恐怖情人2-有責任感,容易成為獵物

文/小元

  上篇〈不是只有動手,才叫恐怖情人(上)──「控制」,是一貫的手段〉,是在分析恐怖情人的手段,本篇的重點在於「什麼樣的人容易成為獵物」?希望各位網友藉由這一篇文章,能不再被恐怖情人的技倆所誘。

  從自己的切身經驗,與看過、聽過許多網友的故事,整理出了以下三個最大的特質。
  1. 沒自信(通常是對自己某一個點特別沒自信,如身材、學歷、家世等)
  2. 有責任感
  3. 溫和、會盡量避免跟別人吵架

  除了第一點「沒自信」是比較明顯、絕大多數的人會認為是缺點外,「有責任感」跟「溫和」,常是人們稱讚的「優點」,但這樣的特質,當遇上恐怖情人,可說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

  (以下的情節皆為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阿明和小美是一對情侶,某個週末,是他們說好要約會的日子,但因為前一晚通宵玩線上遊戲,眼看時間就要來不及了,因此跨上機車後,便急忙出門。一個不注意加上車速過快,阿明在過彎時與一輛小客車擦撞、發生了車禍……不幸中的大幸,是雙方都沒大礙,只不過阿明有些皮肉傷,醫生說休息了個一週左右,即可完全康復。

  但從那之後,阿明與小美的關係就變了,康復的阿明只要提到要去哪,他都會把那次車禍搬出來當免死金牌經常對小美說「要不是妳偏要挑那天約會,我也不會發生車禍」,並且連自己找工作不順,都怪罪於小美……

  小美雖然覺得委曲,但阿明的確是在與她見面的路上發生車禍,因此也覺得自己「的確有點責任」,便繼續著這種奇怪的交往關係。

  在上述故事裡,把「要不是妳偏要挑那天約會,我也不會發生車禍」,替換成「要不是你/妳一直跟異性出去,我也不會生氣而動手」等句子,也一樣說得通,因為只要把「你/妳」擺在前頭,阿明之後做什麼,似乎都可以理直氣壯……

  但事實並非如此。

  阿明不過是利用了小美的「責任感」,不斷地舊事重提,讓她產生愧咎自責並且將「我必需為阿明負責」的想法,透過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詞包裝,植入小美的腦海裡。

  久而久之,不論是找工作還是今天線上遊戲輸了,通通可以怪罪於小美,「誰叫妳害我車禍,妳要為我的人生負責」。

  「妳要為我的人生負責」,這是多麼沉重的一句話,每個人要為自己的人生負責已是件不容易的事,何況是為了別人……

  講出這句話的阿明,雖然是要赴小美的約會沒錯,但會發生車禍,是他自己前一天晚上太晚睡、騎車又騎太快的後果,這是他自己該負的責任。

  「有責任感」是好事、是優點,但請務必記得要劃分清楚「這是誰的責任」。別讓責任感,成為枷鎖。

祝福各位。

下週(5/31)預告不是只有動手,才叫恐怖情人(下)──離開,修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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