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小缪思〉 愛情幻形怪

文/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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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翻攝自《自由時報》
2016.08.13刊於《自由時報》花編副刊

  幻形怪,是著名奇幻小說《哈利波特》裡的一種奇獸,他會變成人們心目中最害怕的事物,因此傳言道,沒有人真正看過幻形怪是長什麼樣子。

  有一群人類,我稱他們為「愛情幻形怪」。他們的外表與常人毫無二致,只能透過行為來判定。愛情幻形怪的定義為,「當喜歡上某個人,或正被某個人喜歡,便會想盡辦法讓自己更符合對方的喜好者」。

  正喜歡著別人或被喜歡的愛情幻形怪,最大的煩惱是「該怎麼讓對方更喜歡我?」。不過當他們的戀情告吹,愛情幻形怪一時沒了變形的參考與依據,會突然疑惑起「我是誰?」這個問題。

  可是,若要肯定地說「我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便得承擔「不被喜歡」的代價。過去做出這個決定的愛情幻形怪前輩們,每個都「噗」地一聲消失不見,即使他們以相似的外貌回到愛情幻形狀的村落,口口聲聲地保證說選擇了「不被喜歡」,日子輕鬆多了,他們可以「做自己」。

  「可是我們愛情幻形怪,不就是『變成別人最喜歡的樣子』?如果選擇『做自己』我們就再也不是『自己』了啊。」

  前輩們面面相覷,確實,做出了這個選擇就不能回頭,但更精確的說法是,「沒有人想要回頭」。因為比起做自己,當愛情幻形怪、成天擔心對方是否還喜歡自己,實在太辛苦了。

創作靈感分享

  我個人蠻喜歡這篇的,以〈寫作花園〉一文的分類,這篇也是屬有了靈感便馬上寫好的文章。

  文中所指的「愛情幻形怪」,我想許多人都遇過。隨著交往對象的不同,從穿衣打扮到舉手投足,都可以有不同的樣子。在寫文章的過程,我幾經思索要拿什麼來形容這種有如變色龍的行為……而後靈光一閃,想到了《哈利波特》裡的幻形怪──沒有特定樣貌,依接近對象不同改變外表的一種奇獸。

  「做自己」與「不被喜歡」,我想是一體兩面、或許也可以說,這是「做自己的代價」。目前規劃會以此為題,撰寫一篇較長的文章。

原文vs.刊出比較(供想要投稿的網友參考,黑字是原文、紅字是編輯大人修改過的)

  (上略)即使即便他們以相似的外貌回到愛情幻形狀的村落……(下略)

小元說~

  首先,特別感謝編輯大人來電確認筆名,為配合自由時報的規定,我在兩性異言堂跟花編副刊分別使用不同的筆名,兩性異言堂是OrcaKW、花編是小元,這次在寄出文章時一個不留神以OrcaKW投稿……這完全是我的疏忽。非常抱歉、也有勞編輯大人來電確認,萬分感謝。

  寫部落格與投稿都是寫作,兩者最大的不同,我想即是「有沒有人修改」一點。部落格想怎麼寫就怎麼寫、一切由格主(我)說了算,然而報章雜誌面對數以幾十萬計的讀者,在文字上通常更力求精確與嚴謹,而這也是我投稿的最大目的。我想透過專業編輯的修改潤飾、讓自己的文字更加地洗鍊精要。

  既然我以文字建構這個部落格、各位來到這邊是以看文章為主,那我想對自身使用文字功力的要求,是以作者自居的自己,對這個身分的敬業與修行。

  祝福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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